定义:一个入境计划,一个衔接点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新 CIES)是香港政府于 2024-03-01 起接受申请的投资移民安排,由投资推广署辖下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负责投资审查与持续监察,入境事务处负责签证与居留申请。它是 2023-03-24 政策宣言第一项措施。本站是家族办公室网站,不是移民网站,因此本页只讲两件事:计划的基本框架,以及 2025-03-01 起计划与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衔接。资格、申请程序与受养人安排的细节,以计划办公室与入境处的现行文件为准。

计划的基本框架

项目 规则 日期与来源
净资产要求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六个月内持续拥有不少于 HK$3,000 万净资产或净资本,且须为绝对实益拥有;与家庭成员共同持有的资产按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计入 2025-03-01 起(此前为两年);财库局 2025-01-07
投资要求 在港投资不少于 HK$3,000 万获许投资资产:不少于 HK$2,700 万投资于获许金融资产及/或房地产,HK$300 万投入「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2024-03-01 起;财库局 2023-12-19
获许金融资产 港股、合资格债务证券、认可机构存款证、认可机构次级债、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含投资相连寿险)、有限合伙基金权益等 以计划规则现行清单为准
房地产 住宅与非住宅房地产合计计入上限 HK$1,000 万;住宅须为单一成交价 HK$5,000 万以上的物业 住宅自 2024-10-16 起;财库局 2025-03-26
2025 年施政报告调整 住宅成交价门槛由 HK$5,000 万降至 HK$3,000 万(计入上限仍 HK$1,000 万);非住宅计入上限由 HK$1,000 万升至 HK$1,500 万且不设成交价门槛 2025-09-17 宣布;实施日期以计划办公室公布为准
指定账户 2026-11-01 起提交净资产审查申请者,非指定账户持有的金融资产不计入投资要求,须经指定账户交易 计划办公室网站
居留 获批者可携配偶及 18 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来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后可申请成为永久性居民 入境事务处

截至 2025 年 2 月底,计划共收到 918 宗申请,原则上批准 756 宗、正式批准 341 宗,若全部获批预计带来超过 HK$270 亿投资;截至 2025 年 4 月底申请增至 1,257 宗。已批投资中以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HK$51.71 亿)、股票(HK$35.70 亿)与债务证券(HK$17.73 亿)为主,截至 2025 年 2 月底无申请人投资住宅物业。

衔接点:经家族投资控权工具作出的投资可计入

2025-01-07 财库局宣布、2025-03-01 起生效的优化措施中,与家办直接相关的一项是「合资格私人公司」规则:申请人经由其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作出的投资,可计入 HK$3,000 万投资要求。合资格私人公司须同时满足:(一)在香港注册或登记的控股公司;(二)由申请人全资拥有;(三)属《税务条例》附表 16E 所界定的、由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或该工具辖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实体。财库局明确说明,这项措施的目的是让入境计划与在港设立家办及家办税务宽减制度产生协同效应。

这条规则的实际含义是:一个打算申请入境计划的家族,可以把 HK$3,000 万投资放进自己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由自己的单一家办管理,同时满足入境计划的投资要求与税务宽减的架构要求。但两套制度的条件各自独立:入境计划要求公司由申请人「全资拥有」,税务宽减只要求家族持有 95%;入境计划的获许资产清单与税务宽减的附表 16C 资产清单不完全相同;入境计划的 HK$3,000 万与税务宽减的 HK$2.4 亿是两个不同的门槛。满足其一不等于满足其二。

两套制度的差异对照

维度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单一家办税务宽减
主管机构 投资推广署计划办公室 + 入境事务处 税务局
门槛 净资产 HK$3,000 万;投资 HK$3,000 万 附表 16C 资产总净值 HK$2.4 亿
持有要求 合资格私人公司须由申请人全资拥有 家族成员持有至少 95%(慈善机构可持 25%)
资产范围 获许金融资产 + 受限的房地产 + HK$300 万投资组合 附表 16C 指明资产;香港不动产受反避税测试限制
实质要求 无雇员或开支要求 在港至少 2 名全职合资格雇员与 HK$200 万营运开支
持续义务 投资须持续持有至获准无条件逗留;定期向计划办公室申报 每年报税、保存实益拥有人记录;条件不再满足即不享宽减
结果 签证与居留;七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 合资格交易利润按 0% 课税

把两者放在同一架构里时,要分别向计划办公室与税务局确认各自的合规状态;入境计划的投资若因税务宽减的架构调整而变动,须留意计划对投资持续持有的要求。

谁适合把两者结合

适合的情形是:家族本来就打算在港设立实体家办并有 HK$2.4 亿以上的可投资资产,同时有一位家族成员需要香港居留身份。这时 HK$3,000 万投资只是工具资产的一部分,合资格私人公司规则省去了另设一家投资公司的成本。不适合的情形是:家族只想取得居留身份、投资规模接近 HK$3,000 万、没有在港设团队的打算——这时税务宽减的 HK$2.4 亿门槛与实质活动要求都达不到,把投资放进「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没有税务意义,只会增加架构成本。

内地申请人的提示

内地居民申请入境计划,净资产证明、资金出境与投资资金的来源须符合内地外汇管理规定;计划办公室对资金来源有尽职审查要求。取得香港居留身份不改变内地税务居民身份的判定,内地税务居民的境外所得申报义务仍适用;是否成为香港税务居民取决于在港居住与其他事实。涉及跨境资金与税务的安排,请在内地与香港分别取得专业意见。本站不办理、不转介任何入境计划申请。更多合规要点见内地家族来港,政策背景见政策与生态。

资料来源与日期

  1. Government announces enhancement measures for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2025-03-01 起生效,含合资格私人公司规则)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 · 2025-01-07
  2. LCQ9: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计划规则、物业规则与截至 2025 年 2 月底的申请数字)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 · 2025-03-26
  3.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官方网站(计划规则、指引与优化措施) — 投资推广署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 · 页面现行版本
  4. Government announces details of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计划详情公布)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 · 2023-12-19
  5. Govt enhances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2025 年施政报告物业门槛调整报道,二手来源) — 香港电台(RTHK) · 2025-09-17
  6. FSTB and InvestHK jointly attract over 200 family offices(截至 2025 年 4 月底 1,257 宗申请)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投资推广署 · 2025-09-15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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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办治理观察编辑部(2026).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与家族办公室:HK$3,000 万投资要求、2025 年 3 月起经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投资的衔接、物业规则与七年居留》. familywealth.hk. https://familywealth.hk/cies-and-family-offices/(访问日期:YYYY-MM-DD)